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0日入职惠州靓都装饰公司,任职普工。在2023年8月20日上午在工地工作时被电锯锯到右手手掌。致右第1掌骨开放性骨折、右桡动脉断裂等。在2024年4月22日认定为工伤,在2024年8月16日鉴定为10级伤残。工伤后用人单位一直拒绝支付工资及赔偿金,需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故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基金
援助基金全称为张治儒法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法律援助基金,是由张治儒法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创办的企业内部基金。根据张治儒法律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定,张治儒法律公司将每年收入的10%列为任意公积金,设立企业内部援助基金,用于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援助基金目前主要为张治儒法律公司服务对象(劳工为主)提供法律和经济援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将适当的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开展其他面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公益服务。
考虑到张治儒法律公司能力有限,援助基金将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接受张治儒法律公司服务对象的小额捐赠,以提高援助基金的经济实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益服务。
张治儒法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