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事会职责
张治儒劳工法律援助基金是由张治儒法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创办的企业内部公益基金,主要在法律和经济上为困难劳工群体提供援助服务,以及用于开展以劳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公益事业。
为了使援助基金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公信力,特建立理事会,负责援助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援助基金理事会将由张治儒法律公司股东及社会人士组成,实行邀请制,人数不超过9人,其中张治儒法律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3人。理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人,任期2年。
理事会是张治儒法律援助基金的最高管理和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审核援助申请,批准援助及决定援助方式,跟进援助事项及评估援助效果,推广援助基金以及援助基金其他日常事务的管理。
二、理事会议事规则
1、理事会日常议事主要以网络(理事会微信群)为主,线下为辅的形式进行。
2、法律援助基金的日常援助申请由理事会主任负责受理并提交理事会审核。其他理事会成员在收到援助申请后,应统一转交给理事会主任,由其负责提交给理事会审核。
3、理事会审核援助申请实行一人一票制,三分之二理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4、理事会审核援助申请,应从实际出发,确定援助对象是否符合援助条件以及对援助对象提供何种援助。
5、理事会审核通过的援助对象,理事会成员均有复核权。
三、理事会成员
在张治儒法律公司邀请和志愿者主动报名中,经综合评估,以下人员为张治儒法律援助基金第一届理事会成员:
1、张治儒,男,1974年9月出生,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张治儒法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2004年3月开始从事劳工公益维权,先后成立过深圳市外来工协会、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东莞市新工人服务部等劳工公益组织。
劳工法律工作者,现为张治儒法律援助基金理事会主任。

2、姚杰,男,1985年8月出生,湖南省益阳市南县人。张治儒法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工人代表,退伍军人,热心劳工公益事业,现为张治儒法律援助基金理事。

3、徐恒,男,1983年9月出生,湖北省随州市人。原深圳市外来工协会和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核心志愿者。
工人,热心劳工公益事业,现为张治儒法律援助基金理事。

4、王孟荣,男,1975年11月出生,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
工人代表,热心劳工公益事业,现为张治儒法律援助基金理事。

5、曾敏林,男,1982年3月出生,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
执业律师,现为张治儒法律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法务兼张治儒法律援助基金法律顾问。


孙先生 发表时间: 2024-12-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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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哦,看上去都很精神,希望能够为我们工人在法律上带来帮助